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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明城市评选的由来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始于1995年。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第一次把文明城市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并称为“三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写进党的《决议》,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成为全国各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掀起了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热潮。2005年9月开展首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活动,标志着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二、文明城市定义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文明城市的分类
文明城市一般可分为全省创建工作先进城市、省文明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文明城市。
四、我市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
创建文明城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龙头工程。省级文明城市称号是评价和反映一个城市“三个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一个城市形象、品位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我市今年争创目标是省级示范文明城市,这既是实现文明城市建设新突破的良好机遇,也是我们工作面临的一个新挑战。
江山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成果显著。2003年,江山市确立了“以人为本,打造一流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近年来,我市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通过全市上下的努力,先后获得了“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荣誉称号。2004年底,荣获“省级文明城市”光荣称号。2006年,江山又启动以省级示范文明城市为龙头的“四城联创”工作,使创建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不仅是对我市多年的创建工作的一次大检阅,而且是对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次大促进。因此,全市上下务必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对市民的要求
根据文明城市评选标准及测评体系的规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对市民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市民在公共场所道德方面的要求:
(1)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木、不吵架斗殴等;
(2)禁烟场所不吸烟;
(3)影剧院、图书馆、会所等场所不大声喧哗、嬉闹,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不影响他人;
(4)不人为弄脏、损坏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
2.对市民在交通意识方面的要求: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2)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车辆、行人服从交警指挥;
(3)自觉保持交通畅通、不人为造成交通阻塞;
(4)在交通站点遵守公共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3.对市民在公共场所人际互助关系方面的要求:
(1)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2)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
(3)公共场所主动帮助残、弱或其他需要帮助的人。
4、对市民思想意识方面的要求:
(1)市民应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2)每个市民都要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守法纪、尚美德,说话办事、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人际关际友善和谐。
(3)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每个市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自觉革除不良习惯,为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尽力量、添光彩。
六、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1、聚全民之心,举全市之力,创文明之城。
2、创文明城市,建美好家园。
3、讲文明话,做文明人,创文明城。
4、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5、创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
6、文明城市,温馨家园,创业乐园。
7、以文明求发展,以发展促文明。
8、一言一行讲文明,做人做事讲诚信。
9、讲道德,献爱心,促文明。
10、创文明城市,展江山魅力。
11、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家庭,创文明城市。
12、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13、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城市秩序。
14、维护城市秩序,优化城市环境。
15、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践行文明规范。
16、文明从细微处做起。
17、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18、创建连着你我他,众手浇开文明花。
19、沐浴文明新风,共享文明成果。
20、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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