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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山市第三批农村素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
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山市第三批农村素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5 15:20:26

 

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山市第三批农村素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各学区、乡镇学校:

接市财政局、教育局通知,省财政下拨给我市的第三批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专项补助资金于七月份到位。根据《浙江省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0591号)有关规定,须先由教师凭收据和结业证书向所在学校报销,经学校和教育局审核后,再向市财政局结算。现将报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销范围

本次报销范围是参加我市第三批农村素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尚未报销640元培训费的教师和参加我市第一、二批农村素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经补考取得培训合格证尚未报销640元培训费的教师。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予报销。参加省、衢州市级骨干校长(教师)的经费报销,凭发票直接到教师进修学校财务室报销。所有因工作调动或目前已退休的教师也统计在原报名学校之中。

二、报销程序

各校填写好《江山市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经费报销名册》,经教师个人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后,凭报销名册到市教师进修学校办理经费拨款手续。待款项下拨到学校后,再由学校发放给教师个人。

四、工作要求

1、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经费报销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本次经费报销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校务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做细,防止漏报、多报。

2、要求第三批经费报销工作于学期放假前完成,请各校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附表:《江山市第三批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经费报销名册》

 

江山市教育局

                                              00八年七月五日

 

 

 

 

 

 

 

 

 

 

 

 

附表:

      江山市第三批农村素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经费报销名册

学校名称(盖章):                  报销时间:                   

序号

报销人姓名

任职学校

报销金额

收费发票号码

培训合格证号码

报销人签字